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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4-10-16
植物检疫证(调运检疫)办理流程图
(7日内办结)
依 据:1、《植物检疫条例》
2、《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》
3、《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》
收费标准:1、苗木(包括花卉及观赏苗木)及其他繁殖材料:收费起点额0.5元、按调运产品货值的百分比0.8%;
2、林木种子:收费起点额0.5元、按调运产品货值的百分比0.2%;
3、木材:收费起点额1.0元、按调运产品货值的百分比0.2%;
4、药材:收费起点额1.0元、按调运产品货值的百分比0.5%;
5、果品:收费起点额1.0元、按调运产品货值的百分比0.1%;
6、盆景:收费起点额1.0元、按调运产品货值的百分比1%;
7、竹类及其产品,收费起点额1.0元、按调运产品货值的百分比0.2%。
办理流程:
申报→申报材料:
1、林业植物检疫申报单(1份)原件盖章或签字;
2、《产地检疫合格证》或原植物检疫证书(1份)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;
3、申报人身份证明(1份)复印件;
4、调入地《植物检疫要求书》(1份)复印件,提供原件核对;
↓
受理 →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窗口( 时限:即日)→ 1、核实申报材料,需补充的一次性告知。2、不予受理告知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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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 →中心窗口(时限:3个工作日内,无产地检疫合格证的,通知森防站现场检疫,有产地检疫合格证的即日办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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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对申报材料齐全、调运产品来源合法的正式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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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 行(时限:即日)→ 收费(森林植物检疫费)。
↓
中心窗口(时限:即日)→ 印制《植物检疫证》
↓
办结 → 中心窗口 即日
发放《植物检疫证》。